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贯宣 及相关问题培训
随着工程总承包等模式的深入推行,我国建筑业投资经营方式和监管政策不断发展变化,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和涉案标的额大幅上升,新类型案件、新问题不断涌现。2019年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 》,指导全国法院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工作。这对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保证工程质量、规范建设工程市场行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尤其是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将发挥重要作用,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处理和工程管理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为了帮助我省建筑企业熟悉该司法解释,防范法律风险。2月25日-26日,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杭州市仲裁委员会在杭州之江饭店联合主办了司法解释贯宣及相关问题培训班,我省近百家建筑企业的320余名代表参加了培训。
会议由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专业委员会理事长裘红伟主持。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蒋兆康在开班仪式上致辞,他说在新形势下,建筑业改革发展任重道远。以往规模快速扩张带来的发展正在成为过去式,建筑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目前的建筑市场环境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期长,涉及众多市场主体,涉及建设施工合同民事纠纷复杂。实践中明招暗定、“黑白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十分突出,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难度很大。
会议特邀了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起草法官主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的理解和适用》,还邀请了浙江省高院民一庭法官江宇奇、杭州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桓、浙江省律协建设工程委员会主任林镥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处长陈俊宇,浙江省建协法务专业委员会理事长裘红伟、秘书长赵全强作为授课老师,就该新出台司法解释(二)和建筑业法律相关问题作了讲授、解读。
本次培训班的举办,将进一步提升我省建筑企业的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我省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